2021年12月30日,漯河仲裁委员会召开换届大会。会议听取了上届仲裁委员会工作报告,组成了第二届漯河仲裁委员会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成山,市政府副市长、市公安局局长张飞出席会议。
会议预备会议审议通过了《漯河仲裁委员会章程》《漯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》《漯河仲裁委员会网上仲裁规则》等草案和相关人员聘任决定,九三学社社员鲍壮红、王自成、李广涛、李夏被第二届漯河仲裁委聘任为仲裁员。
仲裁具有有自愿性、专业性、公正性、快速高效、一裁终局等特点,是一种国际通行的解决争议的有效方式,不仅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化解决纠纷的需求,还可以起到优化营商环境,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,承担着服务现代社会的重任。随着经济快速发展,经济活动日益频繁,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逐渐增多,现在更多的商事合同纠纷正在通过仲裁方式解决。(李夏 李晶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