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中央提出了“生产发展、生活宽裕、乡风文明、村容整洁、管理民主”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标准。建议应结合当地实际,将新农村建设标准尽快细化。 一、成立领导组织:以市主要领导为组长,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。 二、依据当地实际,结合中共中央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,制订规划、标准,选好试点。每年选取10个乡镇,100个村,做好示范工作。 三、所制定的新农村标准应细化、量化。如“十化”:村内道路硬化、饮水安全化、厨房沼气化、村庄城镇化、学校标准化、卫生合作化、保障社会化、农业产业化、农民职业化、乡风文明化。 新农村的标准要体现出为农业提供基本的基础设施、基本的公共服务、培育新型农业、提高农民素质、完善中介服务组织和基层组织等。达到新村貌、新行业、新生活、新风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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